【创艺空间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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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创艺空间”管理办法
信息来自: 发布时间:2013-11-28 点击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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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师大二附中“创艺空间”管理办法
北师大二附中“创艺空间”美术馆是介绍和展示我校美术教育和创作成果的重要场所,同时也是展开艺术研究和展开对外艺术交流的窗口。为了充分发挥美术馆的作用,更好地服务于学校的教学、科研和艺术交流工作,特制定以下试行管理办法:
一、美术馆功能
1、展示我校美术教育成果,展览内容主要包括必修课学生课堂作业、特选课学生创作作品、教师美术作品、校友捐赠作品以及学校面向社会收藏作品。
2、与艺术界的专家、国内外其他学校的艺术教师进行交流、学术研讨。
3、社团、研究性学习等小型学生交流活动。
二、组织、管理
1、美术馆实行馆长负责制,推行馆员岗位责任制。各管理人员需明确岗位责任,有序、有效地开展工作。
2、美术馆每周三中午12:40----13:30面向全校师生开放,其余任何时间需要参观或使用美术馆,需提前一天向馆长提出申请(见附件一),为便于管理,非开放时段使用美术馆请勿超过2课时。
3、美术馆开放期间,需要至少两名工作人员值守(一名负责展厅,一名负责展廊),以免发生作品受损或丢失的现象。任何社团或学生活动需要使用美术馆,必须有负责教师带队,并在美术馆使用记录上签字登记,并采取措施防止其他人员随意出入。
4、为保护展品,所有展品一律禁止触摸,一旦发现学生破坏展品,须立即登记班级、姓名,并让本人签字确认,学校将给与处分,并按一定价格进行赔偿(见附件二)。
5、严禁将食品、饮料带入展厅,严禁乱扔杂物、大声喧哗、打闹。
北京师大二附中体美处、艺术组
2013年8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