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人事工作】
新闻
2013西城区先进通知
信息来自: 发布时间:2013-06-17 点击量:
1
北京师大二附中《关于开展2013年西城区教育系统优秀教师、
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》
各处室、教研组:
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和教育管理干部队伍建设,根据《中共北京市西城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、北京市西城区教育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西城区教育系统霍懋征奖、优秀教师、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》(西教工发〔2011〕26号)的规定,现将我校2013年西城区教育系统优秀教师、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荣誉称号及评选范围
(一)优秀教师
在职专任教师(含研修部门教研员),原则上评选当年必须在一线授课。
(二)优秀教育工作者
从事教育管理、教育教学研究、管理服务的人员。
(三)先进集体
二附中的内设机构,如处、室、年级组、教研组等部门。
二、评选名额
优秀教师6名、优秀教育工作者2名、先进集体1个,推优范围高中部和国际部全体在职在编人员。
三、评选条件
(一)优秀教师评选条件
1.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,爱岗敬业,师德高尚,为人师表,受到师生尊重和信赖,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;
2.具有较深厚的学科专业功底,自觉更新知识,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;
3.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,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,热爱学、尊重学、关心学生;
4.教育观念符合新时期教育发展要求,积极推进课程改革,实施素质教育中成绩突出;
5.评选推荐人选要向业绩突出的班主任倾斜。
(二)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
1.全面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,具有较高的理论修养和政策水平,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;
2.品德高尚,作风正派,遵纪守法,廉洁自律,坚持原则;
3.在教育教学研究、学校管理、学校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,发挥模范带头作用;
4.具有大局意识和全局意识,善于学习,具有较高的组织、协调和管理能力;
5.认真履行职责,创造性地做好本职工作。
(三)先进集体评选条件
1.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国家教育法律、法规,办学思想端正,教育目标明确,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并取得突出成绩;
2.全面贯彻教育方针,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,部门管理制度化、科学化,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突出成绩;
3.集体风气正,团队精神强,遵纪守法,互帮互学,积极开创教育事业的新局面。
四、评选推荐程序
(一)优秀教师、优秀教育工作者、先进集体,由各处室、教研组根据评选条件和推荐指标组织本组的评选推荐工作。评选推荐采取自下而上、民主推荐的方式。2013年5月24日前将推荐表格报送校长办公室。
(二)校长办公室将汇总名单交5月31日的校行政会讨论,研究拟定初选名单,并于当日在校内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
(三)公示无异议的推优个人及单位,由校长办公室组织填报推优材料,并报送西城区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。
北京师大二附中校长办公室
2013年5月15日
优秀教师、优秀教育工作者、先进集体推荐名单
优秀教师 (6人) | |
优秀教育工作者(2人) | |
先进集体 (1个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