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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用书管理办法

信息来自: 发布时间:2013-05-02 点击量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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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用书管理办法

教学用书是教师组织实施教学和学生学习的主要工具,是完成教学任务、目标和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和前提。为规范教学用书管理,明确各环节要求和责任,特制订临时管理办法。

 

一、教学用书的征订和选购

 

目前我校的教学用书主要从教研中心和新华书店预订,其中,必修必选教学用书、大部分教辅从教研中心统一订购,选修教学用书从新华书店订购,极少部分教学用书、教辅根据备课组要求,需从出版社或其他正规书店订购。

预订程序和责任

1、每年5月和11月分别由教研中心和新华书店下发征订单,统一办理秋季和次年春季用书征订。

2、由备课组长依据征订目录选定教学用书,经由主管领导审核所选书目和订数,无异议后签字盖章,办理预订。

3、教学用书管理员应做好各年级用书和征订目录,并抄送备课组长备份,以避免重订、多订。

4、因教学计划变更或其他原因,需即时购买,备课组长应提出书面申请,经教学处主管领导批准后,及时解决。

5、由于人为原因造成教学用书重订、漏订、错订,由相关责任人负责损失。

 

二、发放与领取

 

1、备课组长根据本年级教学安排本学科所需教学用书,并确认签字。

2、教学用书如有破损、遗失可登记领取,并记录二次领取原由。

3、非任课教师不得领用教学用书,可到资料室申请登记借用。

4、每学期开学前两天教学用书发放到位,如有残错,在开学第一周内调换。

5、每学期开学初两周内,管理员每个工作日中午12:30—1:30在教学用书室值班,补换教学用书。其他时间补换,需到教学处找教材管理员登记。